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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饮公司员工手册 第一章 劳动条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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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记餐饮管理公司主营:深圳餐饮管理、饭堂管理、员工食堂承包、食堂承包、深圳承包食堂、深圳食堂托管、食堂管理,广东食堂承包等业务,欢迎新老客户来电咨询。
| | 餐饮公司员工手册 第一章 劳动条例 | | 发布时间:2009-4-28 阅读: 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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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饮公司员工手册 第一章 劳动条例
(餐饮管理提供) 一、招聘 餐饮公司以人唯贤为基本原则,凡有志于餐饮公司服务工作的各界人士,都可对照餐饮公司招工简章,报名参与。餐饮公司将通过考核面试体检等必要的程序择优招聘员工。被录用者需按不同工种交纳相应的工作及生活用品保证金。 二、试用期 员工需经过3~6个月的试用期,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,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将终止试用。 三、劳动合同 凡被正式录用者,餐饮公司将签订聘用合同,通常一年。 四、个人档案 1、所有职工在应聘前及时提交有关简历、学历证明等。填写包括个人简历、家庭成员情况等在内的登记表。 2、对于家庭住址、婚姻状况等情况的变更应在5天内告知办公部门。 五、工作时间 1、参照有关法规,结合本地情况和餐饮公司工作特点编排工作日和工作时间。 2、对加班超时的员工给予合理的补偿。 六、发薪方式 每月未发放工资。如遇周末或法定假期,工资将提前一天发放。 七、岗位变更 根据工作需要,餐饮公司有权在内部调整员工岗位。 八、员工辞职 员工辞职必须(试用期提前7天,正式聘任后提前30天)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餐饮公司批准方可离岗。 九、解聘 1、员工无任何过失而自动辞职,符合餐饮公司规定程序,获准后,餐饮公司将退还保证金并发给当月工资。 2、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,餐饮公司有权解除合同,不再退还受聘员工保证金。 1)不遵守劳动纪律,玩忽职守,严重违反餐饮公司规章制度。 2)旷工3天以上,伪造病假、事假。 3)服务态度恶劣,责任心不强,营私舞弊,给餐饮公司信誉带来严重影响者。 4)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5)违反计划生育规定,造成不良后果者。
深圳市秦记餐饮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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